锂电池企业产能门槛提高 行业发展迎来变革

行业新闻   2019-04-02   |   浏览数:884

1122日,工信部装备司公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意见稿),《规范条件》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相对于老版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规范条件》意见稿对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和研发能力的要求也更加严格。2017版《规范条件》此次提出的要求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Wh,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Wh,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Wh。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Wh。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不难发现,相比于老版规定,新版《规范条件》对于生产能力的要求大幅提升。以其中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要求为例,《规范条件》意见稿比此前提高了40倍。如此一来,绝大多数电池企业都无法完成这一目标。

  

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是为了动力电池整体行业未来考虑。在本月召开的的第一届动力电池应用国际峰会上,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司陈春梅就曾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今年1-10月份,新能源车动力电池配套总量为14.2GWh,整体发展势头值得肯定。不过,目前动力电池行业存在的“小、散、乱”等问题影响了行业整体发展,需要引起行业内的高度重视。

  

而新政的出台就是要改变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多而缺乏规模效应的市场环境。毫无疑问,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国内锂电池龙头企业势必会将加大产能扩张步伐,而相对落后的锂电池企业将逐步推出市场。

  

不仅如此,从数量的提升倍数也可以看出国家把发展锂离子动力电池摆在首位,其次分别是发展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此外,工信部还要求各级管理机构每年要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工信部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国际领先的电池企业生产商,三星和LG仍然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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